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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警提示:电动车摩托车不得不合法加装强光车灯
8月5日晚,娄底市娄星区,交警展开夜查举动时,发现李某驾驭的电瓶车车灯的左右侧不合法加装了灯火。李某称,因晚上要送货,忧虑路上看不清,然后自行加装了车灯。民警对李某进行了批判教育,要求其赶快撤除不合法加装的灯具,并对其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处分。
8月5日晚,衡阳、湘西等地交警展开专项整治举动时,发现部分电瓶车存在私行改装车灯的状况,交警依法对违法驾驭人作出相应处分,并责令期限将车辆恢复原状。
不合法加装强光灯、频闪警示灯等设备,易搅扰行人及对向驾驭人视野,构成视觉盲区,一旦遇到突发状况底子来不及反响。
不合法加装灯火往往伴随着电气线路的私自改动,或许会引起线路过载短路,从而引发车辆自燃。
为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有用遏止交通事故,现在,全省各地交警正在展开电瓶车、摩托车不合法改装灯火行为的整治举动。湖南交警提示广阔驾驭人,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!别让你的车灯,成为别人黑私自的最终一幕!
任职要求:1. 学历与专业:大专及以上学历;学生干部、党员或在体育、文艺等方面有专长的优先选用。